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全额拨款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_35_周岁以下;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至9月22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①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行政楼A303组宣人事处);②网络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学位、英语、计算机、专业能力等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9月_25_日上午9:00到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行政楼A303地领取准考证。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考核。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根据《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考细则》、《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教辅岗位招考细则》安排。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
(四)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累计成绩达到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六)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3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887
联系人:程言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1816
联系人:徐健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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