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等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职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13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职位、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2.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2年10月7日至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洞山校区综合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年限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2份。 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0月12日(9:00-12:00)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科目为即席演讲、 答辩,写作(或专业技能)和课堂 教学,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学前 教育学科按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教育技术、 音乐、舞蹈、 美术、 体育学科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图书管理员和会计岗位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单位用人“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723007 0516-83732198 九、本简章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0516-8789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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