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2012—2013学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良好,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要求教师岗位应聘者的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专升本生、特长生)
二、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11月10日9:00—2012年11月30日16:00。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2年11月11日9:00-2012年12月1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职位,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招收博士或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岗位不受此限制。
(三)考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用人部门提前通知。
(四)考试、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下一步将进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百分计,硕士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两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博士以面试(试讲)为主;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博士在面试前、硕士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均须对其报名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各种奖励证明)。
三、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有关待遇
(一)、两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2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不低于200万元;安家费50万元;岗位津贴15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各种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下同)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50万元;安家费40万元;岗位津贴10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
(三)、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层次入选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863、973、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相当层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5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25万元;安家费20万元;岗位津贴10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
(四)、知名教授(省级学科带头人层次)、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3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15万元;按校内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提供住房(按校内价购买);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它条件面议。
(五)、博士及相当层次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4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2万元;安家费5万元;按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提供住房(按校内价购买);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以上;引进人才中,具有博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聘,可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职,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人员来校工作,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聘,可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俊峰、朱天浩
联系方式:0451-86390189、86391789
七、哈尔滨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0451-863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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