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交通类、机电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家重点职业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学院位于金华市,占地330亩,在校生6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10人,均为教学类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补充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尚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尚在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先分别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至考核时。其他人员凭完全具备的资格条件报名。
2、关于专业。由招聘单位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证书;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汽车专业教师①和机电专业教师①岗位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施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自行打印准考证,获得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课堂教学组织能力。
试讲后,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参加试讲实际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本岗位考试。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16533(人事处),87813859(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321015
电话(传真):0579-82173778(楼老师、郑老师)
附件: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