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办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度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委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初等学校,是重庆市首指示范性初等职业院校立项建立单位、“国度示范性初等职业院校建立方案”主干高职院校立项建立单位。学院现有社会任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办理学院、文明产业办理学院、工程办理学院、财贸学院、安康办理系、旅游系、国际教育学院、根底教学部、思想政管理论课教研部、持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院系(教学部),招生专业45个。为进一步增强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立,优化教研队伍构造,依据下级及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立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则,现面向社会终年招聘高层次、高程度、高技艺、高学历人才,详细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年龄要求:正高职称年龄45周岁以内,博士40周岁以内,其它特别优秀的高程度、高技艺型人才年龄适当放宽。 2、专业要求:金融投资、国际贸易、微电子、物联网技术、旅游与酒店办理、资源环境、社会任务、康复医学、古代效劳业等。特别优秀者不受专业限制。 3、恪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操行,身心安康,无不良癖好。 二、评议考核顺序: 1、应聘人员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在线填写《高层次人才求职信息注销》,下载并照实填写《注销表》,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人力资源处邮箱。 2、人力资源处汇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资历停止初审挑选,报经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任务指导小组审核,电话告诉契合我院开展要求的应聘候选人前来参与考核。 3、考核采用试讲和专业辩论相结合,停止综合评议考核(试讲标题发至应聘候选人的邮箱,试讲工夫普通在40分钟以内,可以用PPT)。 4、考核经过后,人力资源处按下级相关规则顺序操持有关调动、聘任手续。 三、应聘候选人须提交的材料要求: 自己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资料)、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历、荣誉称号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学术效果(次要论著目录和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及获奖业绩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四、待遇面议。 五、联络方式: 地 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重庆城市办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 编:401331 电 话:(023)65626008 邮 箱:rsc5006@126.com 联络人:刘教师、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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