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每日定期发布教师招牌资讯
查看: 809|回复: 0

黑龙江鸡西市艺术学校2012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5 23: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教师招考二维码
为充实鸡西市艺术学校专业人才力量,解决鸡西文艺人才短缺问题,经市编委核准,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和声乐表演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及相关院校公开招聘。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职位
名额
学历
专业
年龄
舞蹈表演
7
中专以上
舞蹈及相关专业
30周岁以下
非舞蹈专业必须在专业文艺团体专职从事舞蹈专业1年以上
声乐表演
3
大专以上
声乐表演
35周岁以下
非声乐表演专业必须在专业文艺团体专职从事声乐表演1年以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3、舞蹈表演要求:
(1)要求五官端正、比例适当、协调灵活、有节奏感;(2)女性身高165cm-175cm之间,体重要求50kg-60kg之间;
(3)男性身高要求172cm-178cm之间,体重要求60kg-70kg之间;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鸡西地区考生请到现场报名,外地市考生请选择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1)鸡西地区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30日;
(2)外地市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4日至2012年11月29日。考生请将身份证、毕业证及电子版照片[url=mailto:%E6%88%96%E5%8D%95%E4%BD%8D%E5%90%8C%E6%84%8F%E6%8A%A5%E8%80%83%E8%AF%81%E6%98%8E%E6%89%AB%E6%8F%8F%E4%BB%B6%E5%8F%8A%E7%94%B5%E5%AD%90%E7%89%88%E7%85%A7%E7%89%87%E5%8F%91%E8%87%B3%E9%82%AE%E7%AE%B118045761097@163.com]扫描件发至邮箱18045761097@163.com;[/url]
(3)外地市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30日。
3、报名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4、资格审查:鸡西市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未就业证明(档案保管部门出具有效)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张同版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120元报名费。
(二)考试
采取专业技能现场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专业技能现场测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技能现场测试人员中,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舞蹈表演职位考试内容为《舞蹈表演基础知识》;声乐表演职位考试内容为《中国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现场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7:3权重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单科成绩为零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现场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拟聘用的考生由鸡西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467-2386623、0467-6105609
联系人:庄老师18045761097
王老师13303679905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2日

高通过率教师招考教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教师招考微信公众号

教师招考论坛 ( 闽ICP备14015709号 )

GMT+8, 2025-2-6 15:07 , Processed in 0.117650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0590EDU管理团队 X3.4

© 2001-2020 教师招考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