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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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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 19: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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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东莞市风景旖旎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院以“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为指导思想,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教书育人为根本,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支撑,努力培养掌握一技之长、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受企业和社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将学院打造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院规划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目前在读生9000余人。已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自动化技术、电子公告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业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园林技术、服装设计、商务英语、社会体育、广告设计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2013年将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三个新专业。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50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5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所有岗位均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有学士学位,各阶段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6)应聘人员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需提供《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公告登记表》(附件2)、学术论文(限3篇)、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岗位代码”,如“张一+JD01”。每位应聘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未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

(2)报名程序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至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409。如应聘人员在发送电子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事处的回复,请与人事处联系。)

3. 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3年2月28日17时30分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寒假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2012年1月20日至2013年2月22日)。

4.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孙教师、吴教师;联系电话:0769-23306093、0769-23306735;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详见岗位招聘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 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日至8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初审,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副高职称通过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到2:1的,中级职称通过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到3:1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通过初审人数递减或取消,正高职称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组织考试。复审人员名单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示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 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本人准考证。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3)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一份。

(备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者,复审时请另外提供电子版)

(三)考试相关事项

1. 成立考试工作小组:由我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正副组长,组员由组织考试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

2. 考试时间:

2013年3月23日至24日;

3. 考试方式:面试试讲);

4. 考试内容: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课程讲授,应聘人员应选择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自备课件、进行试讲,试讲完毕接受面试;

5. 考试评委:考试评委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人员组成,于考试前一天确定各组评委人选,每组评委5人;

6. 考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每个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平均成绩为评委打分总和除以评委人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试讲平均成绩×60%+面试平均成绩×4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

7.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公告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面试(试讲)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公告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公告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公告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附件: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公告登记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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