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和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5名学院辅导员。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1.年龄在2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及其相关专业优先; 6.在团省委挂职或担任省学联驻会干部者优先,有辅导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7.热爱高校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长期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位A:4名(限招男性,需派驻男生宿舍或派驻村镇挂职、扶贫); 辅导员岗位B: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2月24日止,有意者请登录五邑大学辅导员招聘在线注册提交个人公告。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请登录五邑大学辅导员招聘在线查看审核结果。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分笔试、面试、实习考察三个环节。通过招聘考核的人员经体检、公示考察等环节后正式录用。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人事代理 2.待遇:按五邑大学有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教师(人事处0750-3296131)何教师(学生处0750-3296251) 五邑大学人事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附件下载到以下网址:http://www.wyu.cn/news/news_zxtz/2013141514288016.htm 附件下载:【辅导员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