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职位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具体见招聘职位表)。 (三)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即1972年1月28日以后出生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 -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8号区人社局2号楼401。 (三)报名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四)考试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填报《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由区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入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少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到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等于或大于1:3,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题目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的分值各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网站上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对象根据报考每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核: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批准,在区编委办、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用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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