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闻名中外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经光绪皇帝御批设立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隶属学部。期间几经易名,1915年改办为热河公立师范学校,1958年改建为承德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通州师专迁到承德与师专合并,1960年曾升格为承德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承德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办为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学院占地976.5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6000万元,各类实验、实训室134个,多媒体教室60个。图书馆纸质藏书近80万册,中外期刊1200多种,有先进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开通了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等网络资源。 现有教职工791人,其中专任教师545人,教授59人,副教授198人,高职比47.2%;博士、硕士259人,高学历比47.5%。教师队伍中“曾宪梓教师奖”获得者2人、河北省优秀教师8人、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1人、承德市优秀教师13人。已形成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 现有中文、法政、数学与计算机、物理、旅游管理、化学、外语、美术、音乐、体育、初等教育等11个系和公告中心、社科部、公共课部3个教学部(中心)。现设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50个,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0185人。初步形成了以人文学科、理学为主干学科,涵盖社会学科、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学院在保持和弘扬传统的师范教育特色的同时,注重彰显学院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研究、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地方经济产业发展研究、民族文化研究四大科研特色,在保护与开发民族特色项目,创民族文化艺术精品上贡献突出,以避暑山庄研究、纳兰性德研究为重点,组建“避暑山庄、纳兰性德”等专门研究机构,经过多年的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成为“全国纳兰性德研究”和“避暑山庄研究”中心。作为河北省民族教育基地、河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组建“少数民族体育和满族音乐舞蹈”等具有民族特色的研究室,挖掘、收集、整理民族体育传统项目近80项,学院满族传统体育项目《二贵摔跤》连续两届代表河北省参加全国民运会,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了第八届全国民运会表演项目金奖和第九届全国民运会表演项目一等奖。作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由学院音乐系师生和离退休老教师成立的“承德清音会”,对清代宫廷音乐研究成果显著,“承德避暑山庄宫廷音乐研究”被列为河北省社科规划科研项目,“清音会”被列入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族政策,坚持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服务的办学宗旨,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民族语言、民族历史、民族音乐舞蹈、民族体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了满语专业和满语、清史、民族学、民族体育、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绘画及民族工艺制作等课程22门。编写出版《民族概论》、《简明满语教程》等民族教材8部,300多万字。 学院注重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已经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吉尔吉斯斯坦、波兰、瑞典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交流合作项目。常年聘用外籍教师任教,相继派出100多名教师到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国内多所名牌高校进修访学,促进了学院的建设发展,扩大了学院的影响和国际知名度。 学院高度重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后荣获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绿化五百家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社会实践先进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50多项(次)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 历经百余年的积淀,学院形成了优良的学术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凝练了“修德砺能、博学致远”的校训,形成了“同心砥砺、持之以恒、自强不息”的学院精神。近年来,学院事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学院紧紧抓住河北省、承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基础教育、民族事业输送了数以万计的合格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在,全体师院人正秉承百年优良办学传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把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建成一所在河北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特色鲜明的民族本科师范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历。 (二)起始学历为一类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要一致。 (三)毕业院校为“985”、“211”院校和重点专业院校。 (四)专任教师不在省内院校招聘。 (五)博士年龄限制在35岁以内,硕士年龄限制在30岁以内。 四、聘用人员享受待遇 (一)凡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纳入正式编制。由于编制问题,硕士研究生先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待学院增编后参加上级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考试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录入正式编制,考试未通过的学院继续聘用。 (二)按学院高层人才引进办法,学院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享受学院博士津贴,同时视专业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 五、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在2013年2月15日之前将个人简历投递到指定邮箱:hebmzsyrsc@163.com(注:邮件中的简历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学校—学历,例:古代汉语—王XX—XX大学—博士)。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应聘者到学院面试。学院将于3月份统一组织考试、试讲和答辩,选中者与学院签订协议,待毕业后统一到学院报到上班。 联系电话:0314—2370056 0314-2370055 联 系 人:兰教师 沈教师 通讯地址:承德市高校园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06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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