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信宜市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由我局具体组织实施拟向社会公开特招城区高中教师45名(其中信宜中学21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国“211” 高等师范院校应历届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对口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以上学历地理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1、信宜中学特招各专业教师共21名,其中政治1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1名、化学3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3名。 2、其他城区高中学校特招地理相关专业教师共24名。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2013年2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三)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毕业生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要求于2013年8月31日前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方可以上岗,否则,不予聘用)。 (四)所学专业对口。 四、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22日 。 五、报名地点: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三楼)。报名时,请带备身份证、毕业证或个人的《毕业生推荐表》(需有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毕业生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及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张,原件经审核后现场归还考生。联系电话:0668 8814674。 六、考试办法: 通过试教的办法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试教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试教内容为现行高一相应科目教材内容。采取抽课题签备课约30分钟,试教约10分钟。由评委考察应试者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艺术并现场评分及当场公布成绩给考生(其中试教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考生上午7:30集中)。 2、考试地点:信宜中学刘军教学楼。 八、公示和聘用 试教后,根据各专业(科)特招名额,分专业(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核的人选 (如出现考核人选最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则抽签确定考核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且在信宜市教育局网站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工作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人入职所需的人事档案及有关资料,否则,不予聘用。 (一)资格审查。对确定考核的人选,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结合我市实际,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缺额根据实际情况,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其他考生。 九、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 2、被聘用人员如申请调动,必须在安排任教的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考试、录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668 8810647 。 信宜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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