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201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启智学校生活指导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生活指导教师3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 三、岗位性质:管理学生生活起居及个人清洁卫生(如:就餐、穿衣、休息、浆洗衣物等),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行为(生活)习惯,协助专业教师进行集体教育教学活动或共同带领学生进行户外活动,与家长、班主任交接和沟通。 四、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3.对残疾孩子有一定的了解,关心孩子,有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不怕脏,能值夜班;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 2.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要求。限招乐昌户籍毕业生(含从乐昌迁入高等院校户籍),入户乐昌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30天前。 (三)招聘方式 实行定向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5至7日(三天)。 (三)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楼)。 (四)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63073(张教师)、5569052(邓教师、罗教师)。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材料: 1.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张; 4.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缴交报名费110元。 凡发现报考者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一律不予报名。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7日上午,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安全与卫生基本常识。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特殊教育和特殊学生的基本认识、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技能以及特殊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以交谈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七、计分办法 1.考生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 2.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 八、待遇 毕业生被聘用后,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凡被聘用的人员于2013年6月1日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核定工勤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从2013年6月1日起供给。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九、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由毕业生持有效证件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笔试。 4.面试。 5.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11〕134号)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6.录用。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名顺序,对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时,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能录用,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优先录用。 7.公示。聘用结果通过乐昌教育公告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市监察局 0751-5552532 市人社局 0751-5571150 市教育局 0751-5567930 8.聘用。被聘用为启智学校生活指导教师者,须于6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报到,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领取工作分配介绍信,并按规定时间到所分配的学校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确定。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楼)。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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