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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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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20: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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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拟向社会招聘64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岗位招聘说明书》(附表)
二、薪酬待遇
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按入编聘用,薪酬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暂不入编,薪酬待遇按照佛山市和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岗位招聘说明书》(附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3月20日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到renshi@fosu.edu.cn,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在我单位人事处网站公告符合考试资格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我校拟招聘人员是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二)考试分为试讲(技能演示)和面试两个环节。试讲(技能演示)和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
1.试讲(技能演示)
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专任教师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的考察,包括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科研潜力等。技能演示主要是对教育技术岗位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职业适合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时间均为20-30分钟。
试讲(技能演示)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招聘工作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试讲(技能演示)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试讲(技能演示)成绩在试讲(技能演示)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宣布。
2.面试
(1)试讲(技能演示)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的目的主要对应聘者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如价值观、态度、个性、品质、内涵修养、自我形象、社会角色、职业动机等。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评审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3、面试成绩为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考察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方式:查阅考察、走访考察与信函考察相结合;
3.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考察要求和应聘者的考察结果审定拟聘人选。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和要求,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我单位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或劳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完成招聘工作;
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招聘联系电话:0757—83962588联系人:罗教师,赖教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34866(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298898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28000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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