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团市委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类别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 1、组织部:团务专职干事,“两新”团建专职干事各1名; 2、社会工作部:项目干事、珠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各1名; 3、青少年权益和发展部:项目干事、网站管理技术员各1名。 二、薪酬待遇 参照《团市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团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6-2655112 团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电话:0756-2114102 团市委青少年权益和发展部联系电话:0756-2117744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和共青团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主观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10。参加笔试人员少于10人的职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团市委组织部对上述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招聘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签约手续。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该合同岗位下一步的实际需求、用人单位的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及当事人意愿,确定是否续聘;如续聘,续聘期最多一年,续聘期满后不再聘用。 (五)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不开考。 2、本公告由团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团市委将邀请相关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全程监督本次考录工作,并受理对团市委相关工作人员在考录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监督电话:2255325 联系人:胡小姐。
附件: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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