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事聘公201304号) 为适应普陀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普陀区教育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旅游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及相应专业 | 2 | 机械专业教师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相应专业 | 3 | 物流专业教师 | 1 | 物流管理及相应专业 | 4 | 船舶专业教师 | 1 | 船舶工程技术及相应专业 | 5 | 烹饪专业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烹饪营养及相应专业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除上表所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6.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月26日—3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1.网上报名 填写《2013年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 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好《2013年从大学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 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大洞岙学院路,邮编:316111,电子信箱:ddxlzz@163.com,联系人:丁老师童老师,联系电话:0580—3660911。 (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普陀职教中心办公室(办公楼807室)现场确认核对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者携带第(一)款第2点中所规定的材料,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 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分上课、技能测试和答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和内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次日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或不能转为正式教师。 4.公示结束,须参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5.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301370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工作安排及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工作由区职教中心统一安排。 八、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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