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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井陉矿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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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21: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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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缓解我区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矿区教育走上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轨道,推动矿区教育振兴计划的全面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3年2月27日至3月中旬。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专业
计划招聘28名,其中:中学教师7名(物理专业2名,英语专业2名,地理专业1名,机电专业2名);小学教师21名(不限专业)。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师范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具有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免费师范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后出生)。
4、截止目前经区教育局审批,在我区中小学校代课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在职教育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无违纪违法行为。
7、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审批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是发布公告。通过在矿区电视台、井陉矿区门户网站(www.sjzkq.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等。
二是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现场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可个人自荐或学校推荐)。报名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4张,我区代课教师须由所在学校提供代课证明。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至3月5日下午4点,报名地点在区教育局(区行政大楼202室)。
由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查看其人事档案。
三是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内容,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是面试。在全区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中学教师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报考小学教师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适当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人选相同的同时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面试包括说课答辩两个环节,重点对报考者的教育教学实际能力、个人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是成绩公布和体检。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报考中学教师的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报考小学教师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是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是确定拟聘人选和审批。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八是公示。对拟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九是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及要求
1、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全省1150元/月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等项待遇由区财政全额拨付。
2、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全部充实到我区城区外小学(含目前在我区代课中学教师),以逐步改善我区城区外小学教师队伍结构。
3、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我区。
七、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井陉矿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沟通、抓好协调、保障落实,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全程监督。区纪委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在各个主要环节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透明、顺利进行。监督电话:0311-82072179
3、严肃责任追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作弊的,以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井陉矿区教育局(区行政大楼222室)
办公电话:0311-82088151



井陉矿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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