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中心、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是1997年8月经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镇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及管理工作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安置服务等工作。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2002年2月经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综合大型康复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为0-6岁各类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和康复教育服务,是广东省唯一的一级智力、一级听力、一级肢体三个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国家人工耳蜗定点康复机构。 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中心是2005年12月经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是东莞市人民政府拨款兴建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主要负责为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智力障碍及精神障碍儿童实施学前教育,是广东省内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生人数较多,师资力量较强,办学结构较完善的专业的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机构。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是2008年5月经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集残疾人托养、教育、康复、娱乐、劳动、就业为一体的综合托养服务机构,是全国首家依据香港最新康复模式设置和运作的综合托养服务中心。 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2011年9月经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主要承担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搭建工作,为残疾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业务指导服务,负责残疾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对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和考核。研究残疾人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研发服务项目并进行效益评估等工作。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位8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纪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6)35周岁以下。 (7)招聘对象主要为东莞户籍人员。非东莞户籍人员报名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相关规定,其中涉及学历要求均为普通大学全日制学历。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提交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 (4)工作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 东莞市莞城区创业路14号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10楼人事监察部(1008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于2013年4月10日起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3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报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适当减少招聘人数,以符合招考比例)。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公告网、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公告网、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会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我会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公告网、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3393866联系人:邓汉奇、宋敏 附件: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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