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决定,面向“211工程”重点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公开招聘教师10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211工程”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职业理想。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生理、心理疾病。 3.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 4.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于2013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二)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本校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院校以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笔试、试讲、签约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市一中于2013年3月1日起,在各自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2.招聘小组赴各师范院校招聘时间安排:2013年3月10日至2013年3月22日。 3.报名方式和地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计划时间在上列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条件和要求,选择岗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签约名单。 5.考核。签约之前由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签约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 6.笔试、试讲。笔试按高考要求考专业知识。试讲按新课程要求模拟课堂现场讲一节课。 7.签约。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2-2530719 钟老师 惠州市第一中学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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