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创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 招聘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前。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需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信仰坚定、思想道德素质较高。 5.热爱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现代大学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愿意并安心专职从事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 6.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7.大学期间,曾任主要团学干部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3名辅导员,因需要入住学生公寓,男性辅导员招聘至少2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报名, 笔试、 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流程是:报名→书面资格审查→初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评→二次面试→体检→公示→任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22日16:30。 2.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E-mail至: qjxyzzrsb@163.com。报名相关材料如下:①个人简历;②《钱江学院2013年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注: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写明钱江学院2013年辅导员应聘+姓名)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审查和初选时间: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和初选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为方便外地应聘人员,便于提早做好考试行程安排,外地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审查和初选情况。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初步面试时间、资格复审 3月30日(周六)上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名额1:10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进入考场前,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到考场门口的资格审查处登记查验: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2、笔试、心理测评 3月30日(周六)下午开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初面成绩、笔试成绩及心理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1:5确定进入二次面试人员。 3、二次面试 二次面试:3月31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合格后,学院还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将统一安排上岗考核,并酌情给予劳动报酬。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递补人员名单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钱江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学院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学院统一分配相关工作,一周内未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辅导员在考核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解除聘用关系: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应届毕业生无法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等; (三)新聘任辅导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工作满3年考核合格的转入我院事业编制,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此次招聘辅导员正式签约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如有到期还未拿到学历学位人员则酌情予以延期,最迟不得超过2013年7月31日。 (四)参加工作后,前三年辅导员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委员会:杨 教师电话:0571-28861809; 人力资源部:胡教师电话:0571-28865805。 学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 邮政编码: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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