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院校,坐落于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鲁迅故乡——浙江绍兴。学校拥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 亩,下设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英语、日 语、韩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俄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等9个外语语种和36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多,外语人才培养规模大,人才培 养特色鲜明的本科外国语学院。 国际商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本专科专业,拥有全日制在校生4000余人,历年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为99%以上。 英语学院拥有全日制在校生3600余人,设有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系浙江省重点学科,外国语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系绍兴市重点学科。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综合实力,不断加强学院的内涵建设,推进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本科大学建设,特向社会公开诚聘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诚聘计划及要求
门类 | 学科专业要求 | 人才分类 | 数量 | 备注 | 经济学 | 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等应用经济学领域的 教学和研究 | 学科带头人 | 1 | ≤55周岁,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 学科方向带头人 | 6 | ≤55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 | 13 | ①具有博士学位; 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③或科研能力较强、英语水平突出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④或退休返聘高职称教师(男:年龄≤65周岁;女:年龄≤62周岁;退休返聘博导、硕导年龄可适当放宽)。 | 管理学 | 主要从事企业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民营企业投融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等工商管理领域的教学和研究 | 学科带头人 | 1 | ≤55周岁,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 学科方向带头人 | 6 | ≤55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 普通专任教师 | 13 | ①具有博士学位; 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③或科研能力较强、英语水平突出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④或退休返聘高职称教师(男:年龄≤65周岁;女:年龄≤62周岁;退休返聘博导、硕导年龄可适当放宽)。 | 英语语言文学 | 主要从事英语教学研究、翻译与文化研究或教学 | 学科带头人 | 1 | ≤55周岁,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 学科方向带头人 | 2 | ≤50周岁,博士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 普通专任教师 | 24 | ①具有博士学位,45周岁以下 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55周岁以下。 |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 主要从事语料库语言学研究、专门用途英语(商务英语)研究或教学 | 学科带头人 | 1 | ≤55周岁,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 学科方向带头人 | 2 | ≤50周岁,博士副教授或教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
二、待遇政策 (一)解决事业编制 引进人才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交纳“五险一金”,进校工作半年后经考核合格,学校负责落实事业单位编制。 (二)提供终身免费住房一套,并且发放安家费3-5万元 引进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校免费提供经装修的13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学校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后,则享受终身免费居住该住房的待遇。 引进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在2013年8月31日前报到的,学校免费提供经装修的9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学校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后,则享受终身免费居住该住房的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学校发放的安家费。其中,教授、博士副教授5万元;副教授、博士3万元。安家费主要以用于搬家和家具购置(也可委托学校购置)等,报到后一次性发放使用。 (三)提供科研启动资金5-8万元 引进人才凡有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预研课题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确定后,学校为其提供科研启动资金5-8万元。 引进人才凡申报的教学科研课题等立项和实施,按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奖励办法另行给予奖励。 引进人才担任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申报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等学校优先立项和推荐。 (四)为子女办理教育绿卡 根据绍市委人领[2012]6号文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绿卡办理细则》精神,市外引进人才(包括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 市“330海外英才计划”人才;国内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具有正高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不含中小学教师)可以为子女办理教育绿卡。持教育绿卡的引进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来市区就读时,可一次性选择就读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享受省规定的免费政策。 (五)工资待遇标准 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工资制。工资标准(税前)如下: 单位:万元
层次 | 教授 | 副教授 | 博士 | 硕士 | 其他更高层次人才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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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 30万或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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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重点学科带头人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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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重点学科方向带头人 | 18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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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新专业建设负责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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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 | 16-14 | 13-12 | 11-9 |
| 其他学历(学位) | 14-12 | 11-9 |
| 8-5.5 | 退休返聘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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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殊人才待遇 1.凡正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其住房、工资等待遇采取“一人一策”办法确定。 引进人才,其配偶要求在学校安排工作的,可酌情安排相应岗位。 不属本计划引进的其他人才,包括年龄不符合的,其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或视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且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以上人才,还可以根据《绍兴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绍市委办发〔2012〕20号)文件,申请争取绍兴市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具体详见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x.gov.cn/content/20120508000007/20120508000051.html (七)合同期 引进人才首期聘任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合同服务期限为8年。
应聘者,请寄本人工作、学习简历和各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联系方式: 赵老师 电话:0575-88366191 13757590575 传真:0575-883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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