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在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斗门区中学教职员19名,详见《珠海市斗门区面向2013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一览表》。 以上职位为财政全额核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中教师职位招聘对象为:“211工程”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初中教师职位招聘对象为:“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音乐、特殊学校教师及图书管理员职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后出生)。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面向2013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其中22日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就业推荐表》(须附盖有公章的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1.资格审查。 斗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的学习成绩、专业素养、所获奖学金及学院级以上奖励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仅作为是否入围考试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考试人员按照量化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每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职位不开考;每一职位实际开考招录人数按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数的1/3确定。 2.发放准考证。
入围考试的应聘者,携个人身份证于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到候考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职位体检及考察人员。现场公布其人员名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及考察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及珠海市斗门区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可按岗位和考生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29700。 附件:1. 珠海市斗门区面向2013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一览表 2. 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珠海市斗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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