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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广东江门开平市教育系统高职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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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21: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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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教学工作的需要,为了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优化和合理配置人才队伍结构,拟公开招聘相关学科专业技术人员以充实学校师资队伍。经研究,特向师范类院校2013届毕业生中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 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高职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单位: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211064。

三、应聘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bj.kaiping.gov.cn

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kpjy.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高职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高职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填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开平市长沙爱民路3号,咨询电话:2211064)

    (三)应聘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四)报名提供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相底写上姓名);

    (五)资格初审及核发准考证

    市教育局负责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核发准考证,应聘者要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3月30(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谭宏帙纪念小学

3、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及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的教师类招聘考试科目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调动、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应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750-2257303。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高职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upload/files/2013314173632.xls

2、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高职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upload/files/2013314173656.doc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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