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南海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二)招考职位及其需求的其他条件、聘用期限、薪酬标准等详见《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至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综合室(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五楼503室),联系电话:86287720。 3.报名须提交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同意后,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由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综合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中根据不同职位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不够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确定入围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分值加权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三、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2012〕44号)的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二)因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1919。
附件:1.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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