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儿童保育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公开招聘的具体职位、人数及职位资格,详见《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幼儿园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5、各职位的具体年龄要求, 详见《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8、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到报名截止时间,比例不足1:3时,职位招聘人数多于1人的应相应减少该职位拟聘人数;招聘人数1人的,该职位不开考,报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原则调剂。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报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报名缴费。 (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具体安排请查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应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相关市、县(区)教育局。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每个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龙岩人事网”( http://www.lyrcw.com/lyrsw/)和“龙岩教育网”(www.lysjyj.gov.cn)公布。 3、面试内容: (另拟方案) 幼儿教师职位:弹、唱、跳、画、说课。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面试开始前3天,携带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市儿童保育院进行资格复审。 5、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6、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经市妇联、市委组织部确认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面试。 7、各职位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招聘。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一样的,经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由市妇联和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报名时未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二天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经市妇联和市委组织部确认同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拟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妇联和市儿童保育院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定聘用人选 综合报考者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 “龙岩人事网”、“龙岩教育网”公示7天。 十、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0597-2308806、2685123 ; 咨询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4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监督电话: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97—12380。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公告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龙岩市儿童保育院 2013年 3月18日 附表
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职位代码 | 职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职称 | 专业类别 | 性别 | 年龄 | 招聘 范围 | 其它条件 | 01 | 幼儿 教师(一)
| 2 | 大专 及 以上 | 不限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不限 | 35周岁 及以下 (1977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 全省 | 有教师资格证;有三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第一学历是中专的,须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幼教专业毕业。
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具有小中高职称或属于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的(以教育局或人事局颁发的证件或文件为依据),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02 | 幼儿 教师(二) | 3 | 大专 及 以上 | 不限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音乐学
| 不限 | 25周岁 及以下 (1987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 全省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其中:音乐学专业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的);有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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