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12号)精神,经政和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县委编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3年政和县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4名。其中:城区中学6名(政和一中化学、生物、数学各1名,政和二中地理、思想政治各1名,政和三中地理1名);农村小学10名(东平中心小学美术、体育各1名,镇前中心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体育各1名,杨源中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各1名),幼儿园28名(城区及平原乡镇:实验幼儿园2名,石屯中心小学5名,东平中心小学5名,铁山中心小学4名;高山乡镇:镇前中心小学5名,杨源中心小学3名、澄源中心小学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二)具有报到证;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及生源地等要求具体见《2013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职位简章》。 (三)公办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笔试事项 (一)报名办法 1、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主页(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公告。如因应聘者提供公告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时,应在报名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上填注“报考城区及平原乡镇幼儿教师岗位”或“报考高山乡镇幼儿教师岗位”。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4月20日全省统一举行。《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于4月20日上午举行;《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20日下午举行。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四)笔试地点 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保留小学点后两位数)。 报考中学化学、生物、数学、地理、政治和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不低于60分才可进入面试;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不低于50分才可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分数并列时,《专业知识》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专业知识》分数低者排名在后。《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均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六)笔试成绩查询 5月10日前由“福建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向应聘者公布。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人选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即按1:3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学科的最低分数线);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我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告栏上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政和教育之窗上进行公告)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第一学历非师范类教育类专业考生需提供与认定教师资格证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到证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公告和材料负责,凡不符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组织工作 1、成立由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县监察局相关领导成员组成的2013年政和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成立2013年政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评委会,负责做好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上发布公告。 (四)面试办法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聘用。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朗读指定片断,时间为2分钟(30分); (2)板书指定内容,时间为3分钟(30分); (3)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40分)。 2、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讲一个童话故事,时间为3分钟(25分); (2)简笔画测试,时间为10分钟(25分); (3)清唱一首歌曲,时间为3分钟(25分); (4)自选其他一种才艺展示(如乐器弹奏、舞蹈等),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或辅助用具自带(25分)。 (五)聘用办法 1、体检:面试成绩合格,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中小学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幼儿教师岗位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者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将不予聘用。 3、聘用: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同一学科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招聘学校。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聘用岗位空缺,则按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幼儿教师聘用总人数不足时,城区及平原乡镇幼儿园、高山乡镇幼儿园招聘指标分别按各校计划招聘数相应比例核减,具体核减情况另行公告。 附:2013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职位简章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公务员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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