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教人[2013]12号《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
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县教师补充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各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拟招聘教师143名(其中小学教师94名,幼儿园教师26名,中学教师23名),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师职业。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依法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资格允许报考小学岗位,学前教育专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允许报考幼教岗位)。
(四)平和县户籍或平和县生源(在平和参加“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专业要求:
1、小教岗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应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公告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不限师范类专业)。各学科专业要求祥见网络报名公告系统相应专业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
2、幼教岗位:取得全日制师范类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于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教岗位:取得全日制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http://www.eeafj.cn),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公告。如因应聘者提供公告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统一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毕生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有关加分证件应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逾期不予认定。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达笔试成绩总分50%以上。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线(达笔试总分50%)以上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并在面试前确定面试合格线。具体面试办法2013年7月份在平和教育公告网(www.phjy.com)通知公告栏及政务公开公示栏公布。
3、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优先择岗,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出职位依次递补。小教岗位若本学科面试合格的考生无递补对象出现的空缺职位,从报考小教岗位的其它学科并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聘,该空缺职位转为被录聘考生的学科岗位。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聘用,其指标占用今年我县招聘教师指标。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属编制内人员,聘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县服务满五年。
本方案由平和县教育局、平和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平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6-5233920 0596-5232125
201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