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湖州市科技事业发展,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学历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6.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8.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联系电话:0572—2024011 联 系人:周晓琼 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8∶30—16∶00至2013年4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或超过3人,如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测试科技行政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和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 六、计分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按面试分数高者为先)。 七、体检 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市科技局统一支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由此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按笔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组织体检。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考察办法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毕业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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