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 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 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8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请仔细认真阅读)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 | 招聘数 | | 招聘学科 | 招聘数 | | 招聘学科 | 招聘数 | 初中社政 | 4 | | 6 | | 5 | | 22 | | 9 | 特殊教育 | 1 | | 9 | 中小学公告 | 7 | | | | 11 | | 7 | 合计 | 81 |
二、招聘资格条件 1、中小学招聘教师条件:具有 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学科与从教专业资格相符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特殊教育招聘教师条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区紫荆东路81号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一楼(区退休教师协会活动室),报名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大学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身份证等所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等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在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报名时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20元(每门40元,请自备零钱),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 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体育、音乐、美术等三门学科的笔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 教育基础知识、材料写作三门;其他学科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 专业知识和材料写作三门。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材料写作采用闭卷形式。 体育、音乐、美术等三门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详见后表(附件1)。 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思维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沟通协调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 教学理论、 教育学、 心理学及课程改革、 教材教法、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公共常识、学科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30分、材料写作30分。 2、面试。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1 ︰2比例,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1 ︰3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如有自动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为确保面试的合理性,中小学语文学科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方法为上课和 答辩,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答辩采用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体育、音乐、美术等三门学科以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凭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社会人员,不能在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作递补。 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或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 四、其它事项 1、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3)。 2、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要求多写几个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得上),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证明)等。 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3、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5、本次柯城区招聘教师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52110。 招聘相关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只在“柯城区教育网”和“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26894。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 201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