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1名思政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211”、“985”大学、我院以及福建师范大学本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中共党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年龄不超过26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所学专业须与学院所办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目录见附件1)。 3.在大学学习期间至少担任一年班长、团支书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奖学金。 4.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热爱学生工作,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至少能在岗位上工作4年。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人事关系及待遇: 1.人事关系:学院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委托人才市场代理; 2.待 遇:实行职员制工资(本科学历工资及岗位津贴按协和学院八级职员标准;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按协和学院七级职员标准,岗位津贴按八级职员岗位标准),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相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学院思政辅导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cuczs.fjnu.edu.cn/fudaoyuan/member/ (2)材料报送:下载《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思政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附件2),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相关证明原件(应届生参照附件3模板)、奖学金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往届生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原件),材料可邮寄至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25日。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等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技能。笔试成绩作为入选参加面试的依据。 (2)面试: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比例确定。 (3)心理测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以作参考。 (4)考察:面试合格者,对其岗位实践情况进行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5)体检:拟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6)公示:在学院网页及学院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选拔和录用资格,若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未尽事宜由协和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均在协和学院人力资源部网页公布,网址为: http://cuc.fjnu.edu.cn/rs/。请及时浏览。 4.联系方式: 地址: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行政楼四层人力资源部。邮编:350107 联系电话:0591-22868619 联系人:黄教师、罗教师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13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