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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驻马店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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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00: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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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卫生局,决定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8名。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计划招聘218名,其中:驻马店市中心医院147名、驻马店市中医院30名、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30名、驻马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名、驻马店市结核病防治所4名。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详见《2013年驻马店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47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五)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公告采集,并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42元(其中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公告采集费12元)。
(七)除招聘研究生和紧缺专业的岗位外,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它职位。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公告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在2:1以内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内容: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基础等;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范围对象与资格条件中,我市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4月30日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服务或驻马店市生源和户籍在其它地市服务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并经统一审核公示的,不享受加分待遇。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进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体检、考察。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396—2812540
市卫生局人事科0396—2913932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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