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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庆元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91名公办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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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22: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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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3名,幼儿教师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1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以2013年5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浙江省内非庆元县户籍(以2013年5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4、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二)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以2013年5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大学学前(幼儿)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庆元县户籍(以2013年5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职中实训指导师招聘范围、对象

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以2013年5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201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中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2年5月9日至1995年5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5月9日至1995年5月9日期间出生),从2015年起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不再放宽。

2、历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职业高级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师除外)。

3、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办法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采取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学科采取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5月9-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办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大学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5月31日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指标数在3个及以下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3,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招聘岗位指标数在4个及以上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高中段招聘岗位中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要求高考入学时属第一、二批录取的考生)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网、庆元县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四个学科初中、小学统一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小学可以兼报。报考其他学科的,每位考生只能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笔试或面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6月1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6月4日,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等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或体检、考察。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先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2日,并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开考比例为1∶2,且报名人数只有2人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形式:高中的采用上课,初中、小学的采用模拟课堂。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按考生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网、庆元县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大学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被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县教育局将不再退还个人档案,不出具解除协议等相关证明。

2、被聘用人员须在庆元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全部在庆元教育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6122610

附件:1、2013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201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

3、201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成绩考核情况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二О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表.xls
201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201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综合成绩考核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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