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福州市公务局核准,我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职业中专学校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省内公开招聘7名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院校毕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以及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三、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详见《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2013年岗位招聘信息表》。 1.招考信息在福州日报、永泰县教育网站、永泰县有线电视台、学校网站上公布。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联系人: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059124835023),联系人:俞主任(13860689398)、黄主任(18906905283); (3)报名费用:每人80元; (4)报名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往届生)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其余报考者的相关证书、资格证明均需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3.资格审核:由县公务员局、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原件进行审查、审核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不予开考。笔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时间:5月18日上午;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相应类别的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组成的综合试卷;笔试试卷委托相关院校或随机抽选专业人员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成绩100分。 (4)笔试地点:待定 5.面试: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个别岗位仅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至少达70分以上才能录取。 (1)面试时间:5月18日下午; (2)面试内容: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含专家提问)、相关学科的技能测试。面试试卷由县公务员局、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带队,随机抽选相关专家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地点:待定。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考一场面试。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由县公务员局、教育局、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成为被考核对象,由县人事部门组成考核组通过调档、实地谈话了解等形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特别要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按照择优聘用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其聘用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永泰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八、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1.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应于2012年8月16日前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签订就业协议,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代理办法按榕人综【2003】11号执行,并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按期转正。 4.违约责任:应聘人员在永泰县服务期至少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10000元赔付违约金。 5.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公务员局 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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