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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县2013年“5518”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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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0 12: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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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经济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全面实施“5518”人才引进工程,计划在本年度内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2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天易示范区引进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名;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名,全日制本科生120名;卫生系统引进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15名,全日制本科生50名;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本科生20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服从工作安排。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博士、硕士要求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家要求具有专业机构评定通过的副高以上职称。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条件
学历、年龄及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湘潭县“5518”人才引进职位表》,年龄要求计算至2013年5月15日。

三、组织引进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博士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主要以双向洽谈的方式引进,在5月至8月之间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提前与相关大学的就业部门联系,发布有关招聘信息。由县级领导带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组织招聘组与报名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评委由县级领导、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口专业专家组成,带队县领导与招聘组成员协商确定拟引进人选,按相关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报“5518”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审批确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报名方式和要求与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方式相同,免收报名费。联系电话:0731—57880762。洽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开招聘20名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
1、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9:00至5月23日9: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9:00至5月23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9:00至5月23日17:00。报名网站为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和湘潭县人社局网(http://rsj.xtx.gov.cn)(节假日不休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3)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4)按每人10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审核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特殊专业技术职位最低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湘潭县人社局,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2、考试事宜
(1)笔试
①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笔试内容: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余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③笔试时间:2013年6月2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申论)
④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由县人社部门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③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时,资格复审机关按考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测验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⑤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40%+申论或专业成绩×6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130名教师相关事宜,详见中国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湘潭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及《湘潭县一中2013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四)公开招聘县属医院50名全日制本科生相关事宜,由县人社、卫生部门在下一阶段发布具体公告并组织实施。

四、体检
1、面谈达成意向的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为参加体检人员。
2、公开招聘的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体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网和湘潭县人社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考生体检弃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和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湘潭县“5518”人次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湘潭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
2、通过公开招聘的20名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到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未按期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聘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期间享受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纳入人事、编制管理,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单位统一安排,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称职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的,一律予以解聘。
3、通过双向洽谈的方式引进到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见习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可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由县编办列编,县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八、人才待遇
1、引进的人才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同等经济待遇。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三年内由用人单位安排住房;在湘潭县工作满三年,与用人单位续签协议3年以上,首次以本人名义在湘潭县购房且定居的,全日制博士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的专家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5万元。在未列入正式编制的情况下,三年内全日制博士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具有副高职称专家每月发放生活补贴800元。
2、引进的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在县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可由用人单位连续三年全额补贴给个人;其本人在湘潭县首次购买房屋、车辆所产生的契税、车辆购置税,可由用人单位全额补贴给个人;其子女的入学,可安排到县内较好学校就读。
3、引进的人才见习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后可列为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聘任为科级领导职务。

九、其他事项
1、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统一纳入县委人才库进行管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原则上由县级领导“一对一”进行联系,用人单位主要领导联系其他层次人才,听取各类人才对党委政府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人才思想、工作、科研、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与人才加强沟通,增进理解,积极协调解决人才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质服务。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县“5518”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湘潭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工作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政策咨询电话:
0731-57880762(湘潭县“5518”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0731-57803387(湘潭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mail:xtxrcb@163.com

附件:2013年湘潭县“5518”人才引进职位表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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