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力量,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1.普通高级中学教师21名
| 淳安中学 | 淳安二中 | 汾口中学 | 威坪中学 | 合计 | 备注 | |
| 1 | 2 | 1 | 4 |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 | |
|
| 2 |
| 2 | |
| 1 |
| 1 | 2 | | 1 |
|
| 1 | 2 | | 1 |
|
|
| 1 | |
| 1 |
|
| 1 | |
| 1 |
| 1 | 2 | | 1 |
| 2 |
| 3 | | 1 |
|
|
| 1 | |
|
|
| 1 | 1 | 信息 |
|
| 1 |
| 1 | 通用技术 |
|
|
| 1 | 1 | 合计 | 4 | 4 | 7 | 6 | 21 |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12名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 业 要 求 | 机械 | 3 |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汽修 | 2 | 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维修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整形技术 | 商贸 | 2 | 经济学、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物流管理、国际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园艺 | 1 | 园艺、园艺教育、园林、风景园林 | 旅游 | 1 |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等相关专业 | 烹饪 | 1 | 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等相关专业 | 计算机 | 1 | 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 | 财会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 | 3.初级中学教师13名、小学教师47名
招聘
职位
招聘
人数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 | 美术 | 社会 | 信息 | 初中 |
| 1 |
| 5 | 2 | 2 | 1 | 2 |
| 小学 | 10 | 10 | 6 | 6 | 4 | 4 | 3 |
| 4 | 4.幼儿园教师30名
招聘 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幼儿园 教 师 | 30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动画 | 二、招聘对象
1.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职位:(1)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大学及综合性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其中2013年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科专业对应毕业生可放宽至非师范类,户籍不限;(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3)已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综合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淳安户籍社会人员(户籍以2013年5月13日为准)。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1)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户籍不限;(3)已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仅限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汽修、烹饪职位)且已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户籍不限。
3.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1)淳安生源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生);(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成人大学、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淳安户籍社会人员(户籍以2013年5月13日为准);(3)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生)和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报考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职位的,户籍不限。
三、招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能力较强,遵纪守法,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3.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4.报考要求:
(1)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或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社会人员按所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按所学专业或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
(3)报考幼儿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按所学专业或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社会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前教育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按照所学专业或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社会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报考学科相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初中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按照所学专业或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社会人员须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报考学科相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成人大学、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2013届普通大学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3届普通大学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综合性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美术职位的考生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机械、汽修、烹饪职位的考生在报名时可提供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但被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5月13—14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5∶00);地点: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远程教育楼三楼1号多媒体教室(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2.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按要求现场填写好《2013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须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人数的,按1∶3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职位和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所有职位按1∶2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毕业生,持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的还需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证明。
(2)社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在录用前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4.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
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职位在2名及以下的按同学科招聘职位1∶3的比例、招聘职位在3名及以上的按同学科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5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地点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1-64812695、64827328,逾期不予办理。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科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形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专业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说课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
(三)体检、考察:根据各学科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的标准、程序、方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3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考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人才网、淳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遇同时被县教育局和本县其它事业单位聘用的情况,应优先服从教育局的聘用。
批准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签约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毕业生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整个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4812695、64813424。
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淳安人才网(www.qdhrc.com)和淳安教育信息网(www.qdhedu.net)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 安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