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西藏林芝地区公安机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维稳工作服务,经请示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引进公安机关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引进专业及名额 此次共引进52名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专业要求及名额如下: (一)技术类18人 1、计算机类1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等专业); 2、电子信息类4人(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3、临床医学类2人(临床医学等专业)。 (二)综合类18 人 1、中国语言文学类6人 (秘书学等专业); 2、工商管理类4人(审计学、会计学); 3、心理学类2人(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4、土木类1人(土木工程专业); 5、特殊语言类5人(康巴语、安多语等藏区方言)。 (三)公安专业类16人 1、公安学类6人(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等专业); 2、公安技术类10人(刑事科学技术(包括:影像、文检、、痕迹、指纹、警犬)、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包括排爆、民爆管理、销毁等专业)。 二、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 (三)非西藏生源2013年全日制应届普通大学毕业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未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藏工作意愿强烈;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三、引进待遇 大学毕业生经引进、录用后,享受西藏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5日—5月20日,可以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西藏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邮件报名,可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zlzjzb@163.com 2、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3、资格初审。由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地区公安处进行资格初审。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初审情况,由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处与毕业生本人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处指派专人到大学毕业生所在地进行面试,面试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凡拟引进人员,由毕业院校进行政审。拟引进人员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先由本人支付,后到分配单位报销。 拟引进人员的体能测试,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处协调毕业院校进行。 (五)签定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人员须与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处签定就业协议。 (六)确定引进人员 根据管理权限,拟引进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六)进藏工作及工作年限 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藏,进藏路费到工作单位报销。引进人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到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引进计划派遣到地区公安处工作。 引进人员应当服从组织安排,在林芝地区工作的年限不得少于6年。 (七)试用期制度 凡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地区公安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由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西藏林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潘 成 联系电话:0894--5828993 13658940518 西藏林芝地区公安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