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3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2013年福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公布 2013年福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本通知附件表格(请考生务必记住表格中的本人“考生编号”, 按“考生编号”领取面试资格审核表并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手续)。面试资格审核对象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5比例确定 (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考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审核 (一)时间 时间 | 面试资格审核学科岗位. | 5月13-16日 正常上班时间 | ·中学学科(不含体、音、美) ·小学学科(不含体、音、美、语、数、英) ·特殊教育 | 5月20-22日 正常上班时间 | ·幼儿教育 ·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
(二)地点 台江区群众路162号新濠酒店(原福州教育宾馆,群众路小学隔壁)一楼。由本人直接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三) 提交材料 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此外,应聘人员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大学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一份)。省外大学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供经所在大学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 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本人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证书、报到证(省外大学往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报到证应提交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章确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就业协议书(须本人签名)原件。 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应聘中学岗位还应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派出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除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及规定的其它技能证书外,其它应聘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间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岗位聘用顺序确定 1、填报福州市区两个或三个岗位志愿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对象范围经面试资格审核并通过的,须由本人书面确定岗位聘用顺序。 2、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本岗位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个别应聘人员若因此增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岗位志愿(此类人员名单于5月17日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须由本人于5月17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书面重新确定岗位聘用顺序。 3、应聘小学在职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属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仓山区少年宫舞蹈、科技教师岗位、仓山区属小学羽毛球教师岗位、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幼教教研员及福州八中化学教师岗位已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视为通过面试资格审核。若有两个或三个岗位志愿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对象范围,须由本人随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内前来办理岗位聘用顺序确定手续。 4、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核及岗位顺序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5月19日面试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为5月17日 5月25、26日面试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为5月23日 3、个别应聘人员原进入面试资格审核范围,但未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的岗位志愿,在其原确定的岗位聘用顺序中予以剔除,原排在其后的岗位志愿相应依次前整,不再重新排序。 4、面试后若应聘人员被所报两个或三个岗位同时录取,按其确定的岗位聘用顺序录取。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时间 | 地点 | 面试学科岗位 | 5月19日 周日 | 福州十一中 地址:鼓楼区劳动路18号 | ·中学学科(不含体、音、美) ·小学学科(不含体、音、美、语、数、英) ·特殊教育 | 5月25日 周六 | 福州文教职专 地址:台江区交通路22号 | ·幼儿教育 ·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 ·舞蹈 | 5月26日 周日 | 福州八中 地址: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07号 |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
(二)面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只能携带必备文具进入考室(招考公告规定需进行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所需用具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考生不必自行携带)。不得将手机、传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编写教案、面试及技能或操作测试时不得将课本、应聘资料等带入,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应聘人员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应聘人员应先集中休息室经身份核对、签到、将手机关机上交后抽签安排面试考核顺序。根据抽签序号安排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按休息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顺序单方向运行,不得中途逆向返回,不得与候考等其他人员接触。编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要求用黑色水笔编写教案,并在规定位置填写岗位、组别及抽签的号码,面试结束须将教案上交。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含课堂片断教学、专家提问、技能测试。应聘人员不得在抽签序号牌、教案、技能或操作测试及面试时泄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准考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及学历等个人信息。面试考核结束到主考室领回手机后即离开考场。随意离开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以虚报、隐满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其考试结果无效。 5、5月19日及5月25、26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分别于5月21、28日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6、各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统一于5月28日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 福州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