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21、196、197地质大队、福建省煤田地质测绘院及福建省煤田地质岩土测试中心是福建省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三个地质大队主要承担开展固体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以及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公益性地质勘查和科研任务等工作。省煤田地质勘查院主要开展区域性地质找煤工作及相关科研工作。省煤田地质测绘院主要开展煤田地质、矿井地质及地质科研的测绘保障任务,开展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工程测绘等工作。煤田地质测试中心主要开展地球物理勘探和煤炭资源的普查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用人 单位 | | | | | | | | | | | |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地球物理勘探、地球信息 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 | | | | | | | | | |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 | | | | | |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 | | | | | | |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 | |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 | |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三、招聘办法 1、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13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期间向福建省煤田地质局人事教育处报名,报名时随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钻探专业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采取与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组织,由福建省煤田地质局人事教育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由福建省煤田地质局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比例,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3、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总分10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50%。 4、在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煤田地质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技能测试、面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单位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布信息方式
联 系人:陈先生、褚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393124 83307487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煤田地质局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3311685. 省煤田地质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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