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梅园幼儿园系义乌市妇联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幼师一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工作服从安排。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义乌户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有工作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学历证书、户籍时间等截止至2013年6月10日止。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原为教师被辞退、辞职(解除、终止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1.报名 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8:30—17:00。 地点:义乌市梅园幼儿园办公室(稠州中路381号),联系人:缪惠英,联系电话:85314372,13957923115。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分弹、唱、跳、画、说课5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 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4.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5.公示 6.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义乌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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