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 招聘单位 | | | | | | | | 语文教师2名:汉语言文学、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 生物教师1名: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专业。 | | | | | | | | | | | | |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和普通话等级证。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含30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者,放宽到32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自2013年6月3日起通过武陵源新闻网(http://wlynews.rednet.cn/)、武陵源教育网(http://www.wlyjy.cn/)公开发布。请考生自行下载有关表格并如实填写。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至7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44—5613700, 13467897562。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过级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等待颁发的,可提供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六)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由武陵源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是否招考。 (七)报考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交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准在我区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参加报考。 四、考试 (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命题及评分由武陵源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7月10日至1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资格条件,目前在我区服务期满的 “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给予相应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并经统一审核公示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四)笔试 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入围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后,取消面试资格,空出的名额在面试前一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确认笔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用说课、试教或操作等相应的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因素)×50%+面试成绩×50%。 (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100%计算。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公布分配办法。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八、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实行聘用制,首聘为三年,即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继续聘用。 2、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与本区同类同级教师标准相同。 本公告由武陵源区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表2: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