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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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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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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全年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 后即可启动),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9月底、12月底在省人力资源 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江苏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221116,联系人:肖教师,联系电话:0516-83889173。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3)现场报名
  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4)其他证明应聘人员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邮寄或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只需提供《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待回复确认后,根据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资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用面试(含试讲)方式。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面试办法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
  面试由学校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校内专家成立专家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面试(含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经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布后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商定,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3889173
  联系人:肖教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教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62号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全年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 后即可启动),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9月底、12月底在省人力资源 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221116,联系人:肖教师,联系电话:0516-83889173。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3)现场报名 
  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4)其他证明应聘人员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邮寄或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只需提供《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待回复确认后,根据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资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用面试(含试讲)方式。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面试办法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 
  面试由学校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校内专家成立专家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面试(含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经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布后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商定,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3889173 
  联系人: 肖教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教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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