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2013年7月6日,考生签到时间为当天上午8: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面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评委指定的范围内抽取(留40分钟给考生准备),按 说课要求进行。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文化科应聘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音、体、美三个专业的应聘者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对经上级批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聘。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l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湖南省现行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人员,考核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人员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名单,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县教育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聘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聘的问题,取消录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录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聘,试用期包括在录聘合同期限内。录聘人员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自愿到边远地区或山区学校从教五年的《录聘协议书》,服从县教育局的调剂分配。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违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县纪委0731-27619161 县人社局0731-27560862
2013年株洲县引进教育人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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