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全国大学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2010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学院主校区座落在依山傍 水、风景秀丽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南与福州大学、北与福建医科大学仅一路之隔。学院新老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9.88万平方米(1648.14亩)。现 有建筑总面积40.9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5.22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及辅助用房20.53万平方米。学院建设得到旅菲华侨黄如论先生 大力支持,捐资2.3亿元的教学区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二期再捐2.3亿的教学、学生第二运动区、学术交流中心等工程建设现已开工。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下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xxyzhaopin@163.com,邮件题目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字样。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要素: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后,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入选。
4、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学院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联系人:王教师
联系电话:0573-9361212
江夏学院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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