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拓展工作项目需要, 福州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于近期 招聘社工督导(1名)、专职社工(3名,男性至少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社工督导(1名)、专职社工(3名,男性至少1名),并根据应聘情况进行调整。 二、应聘条件 1、社工督导 ①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者 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的社会工作 经验(从正式毕业起)和1年以上的社工实务督导经历,且获得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专业资格证书; ②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督导专职社工开展专业服务,有较强的创新思维、统筹规划能力和团队建设经验,有较好的公文写作、交流沟通能力; ③从事过专业社工服务机构主任职务以上的人员优先考虑。 2、专职社工 ①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如社会学、 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对于已考取助理社工师/社工师专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降低至专科(专职社工聘用到中心上班后须在3年内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社会工作和青少年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专业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1、社工督导 ①整合社会资源,推广和开发中心服务项目; ②督导全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专业服务; ③协助管理社工中心的行政事务。 2、专职社工 ①为青少年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 ②独立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小组及社区工作,为青少年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③协助开发并开展青少年服务项目; ④从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
四、薪酬待遇与保障1、社工督导基本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具体薪酬待遇根据其专业资质面议; 2、专职社工基本工资1600元/月(五险和绩效工资另计),取得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等专业资质,提供专业工资; 3、社工督导不计算试用期,专职社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工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5险,并提供学习、研究等进修机会; 4、工作地点在福州地区(含五区七县,主要在城区),享有双休和年休假。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 中心对网上报名者进行应聘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将于2013年6月24日(周一)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未接到电话的报名人员视为资格审查没通过。 六、招聘程序 1、招聘时间:初定于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个人 面试的方式。招聘单位在个人面试当天对应聘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主要复核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资质证书、报名表和自荐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因故自行放弃个人面试的,应在个人面试前一天下午17:30之前跟招聘单位确认,由此造成进入个人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的,招聘单位可自行按照程序进行个人面试; 3、面试内容:个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 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七、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0591-12355,联系人:张小姐; 2、本次招聘考试由中心日前成立的2013年福州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录用等工作; 3、按照个人面试的情况确定招聘对象,若个人面试情况不理想,岗位可空缺; 4、本公告由中心负责解释,本公告所指的招聘单位是福州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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