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考所报岗位学科 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包括 教育学、 心理学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生笔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教考核程序。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与免笔试人员一起参加试教。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试教对象。笔试总成绩不直接带入试教。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教。试教分写 教案和 试讲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写教案15分,试讲85分)。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应聘人员现场撰写纸质教案,教案内容为报考的相应学科,由试教组织单位在各学科必修1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相同学科试教者均为同一课题。试讲:为25分钟的课堂 教学,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内容为教案写作内容。 (四)体检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成绩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到底排序。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生个人档案、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具体查阅、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体检递补的方式递补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试教)、体检结果及确定拟聘对象分别向社会公示。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1年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古丈县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3-472418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43-4723475(古丈县教育局) 0743-4727575(古丈县第一中学)、13974327530(鲁教师) 监督电话: 0743-4722308(古丈县监察局) 0743-4728084(古丈县教育局监察室) 查询方式: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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