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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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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23: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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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要求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8月7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以收件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学院人事处,邮编:221004,联系电话:0516-83262042(汪教师、刘教师)83262238(覃教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徐州医学院求职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8月8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7)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岗位代码1-7)。
(1)试讲。试讲办法和内容由徐州医学院制定并以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按照徐州医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在试讲、面试成绩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岗位代码8-14)。(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按照徐州医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在笔试、面试成绩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最终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有关待遇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徐州医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262042
联系人:汪教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联系人:周教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徐州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期)》
2、《徐州医学院求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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