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 招聘1名审判业务庭录入员、1名办公室打字员、1名驾驶员(男)、1名导诉员(女)。 一、招聘条件 (一)审判业务庭录入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考虑。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办公室打字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考虑。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 3、在漳州市区有住所的。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驾驶员(男) 1、品行良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法院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常驻户口或漳州有住房的。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驾龄三年以上。 (四)导诉员(女)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2、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考虑。 3、身高160cm以上;体重:按照身高与体重的通用合理比例确定。 4、在漳州市区有住所。 5、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6、责任心强,服务热情。 7、形象良好,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会说闽南话。 8、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二、待遇 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视不同岗位按我院相应规定确定,并按规定办理社保、医保和缴交住房公积金。 三、考试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前来报考。报名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政治部;报名时间:8月21日至9月6日止;联系人:小袁;联系电话:2175182;2175320。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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