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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下属单位和部门招聘企业聘用身份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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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20: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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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2013年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局下属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局办事大厅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和部门进行招聘企业聘用身份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财务管理岗位2名、计算机岗位2名、法律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
2、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外勤岗位4人;
3、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文秘岗位1人;
4、局办事大厅管理办公室:咨询引导员岗位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且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4、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
财务管理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财务类相关专业;
计算机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法律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
文秘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秘相关专业;
2、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
外勤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男性;
3、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文秘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秘类相关专业,限男性;
4、局办事大厅管理办公室
咨询引导员岗位:要求五官端正、身高在165cm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限女性;
、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发布公告:自2013年9月18日起,(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将在市人才大厦公告栏、郑州人才网(http://zzrc.cn/)、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www.zzfdc.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2013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郑州市商务外环路和东四街交汇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908房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5、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考岗位的需要,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此岗位不再招聘。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在郑州市房地产网上,郑州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委托市人力资源有关部门组织。
(二)面试
1.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委托市人力资源有关部门组织。
(四)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注:体检人数达不到整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取整),体检如出现不合格者,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郑州人才网、郑州市房地产网上公布。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聘用
1、被录取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个人写出书面总结,单位出具考核意见,报局编制人事处审核。合格者与所在单位办理劳务关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按《局人事管理规定》和《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人才网、郑州市房地产网站上公布。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做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内容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局编制人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71-67889908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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