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向社会公开 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许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6名,许昌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一)招聘岗位 2013年共招聘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 英语专业工作人员共5人。其中:质量检验专业2名,计量检测专业2名、英语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质检事业,积极向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4)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2、具体岗位条件 (1)质量检验岗位(2名):要求机电类、质检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如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1-2岁。 (2)计量检测岗位(2名):要求机电、机械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如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1-2岁。 (3)英语专业工作人员(1名):要求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水平六级,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4)凡具有省以上人事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技术监督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报名时不受专业限制。 二、许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从事检测检验和技术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2、热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4、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电气、工业电气自动化或机电一体化专业毕业,有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有特种设备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1岁、免实习期; 6、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许昌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从事检测检验和技术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热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4、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金属材料、化工机械、锅炉、热能工程专业毕业,有锅炉压力容器专业技术职称者或有质量技术监督检验资质者,报名时不受专业限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 经验(职称)者可放宽1岁、免实习期; 6、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许昌质量网和许昌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3年10月25日18时(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2、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只能通过现场报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4张;
4、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5、此次招聘不收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委托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 笔试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许昌质量网上公告,同时,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电话通知应聘者;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 面试。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以及 专业知识和申论。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40%,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和申论占笔试总成绩60%。 2、面试 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表达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用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审核批准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审核批准。 (七)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许昌质量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满合格后,双方按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经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硕士生月工资1500元,本科生月工资1360元,大专生月工资124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制定出台的有关制度执行。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七、报名地址 1、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测试中心(许昌市天宝路与八龙路交叉口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附楼二楼230房间)。 联系人:常姝云 联系电话:0374-31761893172918 2、许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许昌市天宝路与八龙路交叉口国家质检中心主楼12楼1207房间) 联系人:苏自煜 联系电话:0374-3135556 3、许昌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许昌市天宝路与八龙路交叉口国家质检中心主楼四楼410房间) 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0374-313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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