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各学校对部分紧缺学科教师的迫切需求,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学科和人数
1.小学教师: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信息技术3名、体育5名、音乐5名、美术4名;
2.幼儿教师20名;
3.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报考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待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漳浦县生源或漳浦县户籍,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招聘范围为漳州市生源或漳州市户籍;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1月4日至1995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专业学科教师报考条件
1.小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专业不限,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他学科按对应专业报考,并须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
2.幼儿教师
(1)全日制普通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备教师资格。
3.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城市交通运输、汽车维修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验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改装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电子技术。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漳浦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可通过漳浦县教育局网站下载(网址:www.zpxjyj.gov.cn);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加分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等。
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收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漳州市公务员局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
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15:00-17:00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请考生于2013年11月14-15日上班时间到漳浦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笔试范围与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考试范围与内容参照2013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教育综合知识 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其中,报考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的考生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教育综合知识 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4.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服务社区”、“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 [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 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服务社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民建[2011]36号执行,“大学生村官” 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综[2012]38号执行。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主管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的职位可在 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优先。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加上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 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 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工作由漳浦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 各职位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在职报考者应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1.新聘用教师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流动。 2.本方案由漳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96-3103592,监督电话:0596-3103769。
附:2013年漳浦县招聘部分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设置表
漳浦县教育局 2013年10月21日
2013年漳浦县招聘部分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设置表
学 校 | 学 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美术 | 音乐 | 信息
技术 | 交通运输 | 幼儿
教师 | 城关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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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长桥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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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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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浦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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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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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赤岭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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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湖西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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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前亭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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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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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深土中心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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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六鳌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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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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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土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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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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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霞美中心学校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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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杜浔中心学校 | 1 | 2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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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雷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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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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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西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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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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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坪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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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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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官浔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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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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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旧镇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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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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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盘陀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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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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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南坂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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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赤湖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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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 1 |
| 2 | 佛昙中心学校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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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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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锦屿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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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漳浦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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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合 计 | 4 | 4 | 4 | 5 | 4 | 5 | 3 | 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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