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东莞市风景旖旎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院以“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为指导思想,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教书育人为根本,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支撑,努力培养掌握一技之长、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受企业和社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将学院打造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院规划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目前在读生9600余人。已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业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园林技术、服装设计、商务 英语、社会 体育、广告设计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 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26名2014届硕、博士毕业生或有一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赴高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3年毕业生、留学生)、有企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 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 (3)所有岗位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第一学历毕业学校需为第一批本科院校(参考广东省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有海外留学教育背景的,第一学历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考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到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内地居民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在校成绩单、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个人简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考生需预先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rlzyj.dg.gov.cn)、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dgpt.edu.cn)或各区定点大学网站下载并填写好,贴好照片,双面打印),留学生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社会考生需提供在企业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原件(由所在企业出具)或与所在企业签订的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 | | | | | | | | | | | | 制冷与空调、汽车营销、楼宇智能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物联网、科研管理 | | | | | | | | | | |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程审计、包装、家具、广告、服装、 工业设计 教师、 音乐、舞蹈、学前教育、职教研究 |
备注:现场报名具体课室安排,请参见报名当天定点院校门口指引牌。 (三)考试 设考试考官组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从中筛选合适人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 考试分为面试和 试讲两个环节。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每组10人,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名单,如确实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试讲。 试讲采用讲课的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每个考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提问环节为5分钟。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80分),按试讲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拟录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集中坐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附件: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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